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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报告出炉!中国非化石能源装机量累计达9.8亿千瓦!(详见内容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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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7.9%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5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33.9%,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增强。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9.8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4.8%,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水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核电4989万千瓦、并网风电2.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
2020年,在新能源装机高增速的带动下,我国新增装机总体容量大幅提升。其中,新增水电装机1323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容量7167万千瓦,比上年多投产4595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4820万千瓦,比上年多投产2168万千瓦。全国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543万千瓦。
2020年,非化石能源投资大幅上涨。其中,水电投资1077亿元,同比增长19.0%;受风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拉动,风电投资2618亿元,同比增长70.6%;核电投资378亿元,同比降低22.6%,为近十年来最低水平,与2008年投资额同在400亿元内。
202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和水能利用率均提高到95%以上。2020年全国弃风电量166.1亿千瓦时,风电利用率96.5%,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全国平均弃风率3%,较上年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尤其是新疆、甘肃、蒙西,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全国弃光电量52.6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利用率98%,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30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46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约96.61%,较上年同期提高0.73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的全国及重点省份2020年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全面完成。
二、水电
1.水电装机增速回升
2020年,水力发电量135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水力发电量主要集中在西南、华中、西北地区,其中西南地区发电量最高,特别是四川省贡献最多。分省看,水力发电量呈现梯队式分布,四川、云南、湖北等省较多。
水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0年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827小时,首次突破3800小时,同比提高130小时。
弃水状况进一步缓解。2020年,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30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46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约96.61%,较上年同期提高0.73个百分点。弃水主要发生在四川省,其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20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77亿千瓦时,主要集中在大渡河干流,约占全省弃水电量的53%;青海省弃水较上年有所增加,弃水约40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8.5亿千瓦时;其他省份弃水电量维持较低水平。
2020年,风电发电量快速增长,为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2020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并网风电平均利用小时为2073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其中福建(2880小时)、云南(2837小时)、广西(2745小时)、四川(2537小时)的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提出,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通知》还提出,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
2020年,全国弃风电量约166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6.5%,较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全国平均弃风率3%,较上年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尤其是新疆、甘肃、蒙西,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新疆弃风率10.3%、甘肃弃风率6.4%、蒙西弃风率7%,同比分别下降3.7、1.3、1.9个百分点。
1.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快速扩大
2020年3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分布式补贴标准都有下调。《通知》提出,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2020年,全国弃光电量52.6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8%,与上年平均利用率持平。光伏消纳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北地区弃光率降至4.8%,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尤其是新疆、甘肃弃光率进一步下降,分别为4.6%和2.2%,同比降低2.8和2.0个百分点。
1.核电新增装机继续缩减
2020年核电发电量3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但增速明显放缓,是近十年来增速最低年份。核电发电量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94%,占比为近五年之最。
2020年,核电平均利用小时7453小时,同比增加59小时,核电利用小时数有所回升。其中,大亚湾核电厂1号机组,秦山第二核电厂1号、4号机组,秦山第三核电厂1号机组、福清核电厂1号机组等机组的利用小时数较高,均在8200小时以上。
1.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从全国情况看,10个省(区、市)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超过30%,9个省(区、市)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超过15%。与2019年实际完成情况相比,东中部省份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同比增幅超过“三北”地区,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同时,浙江、四川、宁夏、甘肃和青海等5个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的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适当提高,以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按此消纳责任权重测算评估,预计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将达到28.2%、非水电消费占比将达到10.8%,分别比2019年增长0.3和0.7个百分点,能够支撑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的完成。7月起,多地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完成相应可再生能源及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实质性推进配额制落地实施。
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从“构建以消纳为核心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着力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模式创新”“构建清洁能源消纳闭环监管体系”五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文件中提到,要科学确定清洁能源利用率目标,加强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分析,统筹推进源网荷协调发展。在创新方面提出,推动新能源发电方式创新转型、探索建立跨省跨区外送电源联合优化配置机制、探索建立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模式、探索建立清洁能源输电线路投资创新机制等。
2020年,我国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方式进行了调整细化。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而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此前已公布的1~7批目录内项目直接列入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2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向电网企业和省级财政部门拨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助资金。11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审核存量项目,分批纳入补贴清单。文件中明确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且完成全容量并网的所有项目均可申报进入补贴清单。
2020年,我国对氢能的发展共识逐步增强,产业政策法规标准不断完善。2020年,国家各相关部门发布了《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等文件,分别从标准法规、技术攻关、产业发展政策等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发展氢能产业的支持。在氢能技术标准方面,4月工信部发布《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推动研制燃料电池等重点标准,引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6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GB/T 38914-2020《车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堆使用寿命测试评价方法》、GB/T 28816-2020《燃料电池术语》和GB/T 38954-2020《无人机用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三项燃料电池国家标准。6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于2020年年底完成了报批评审工作。